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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金安区检察院2021年1至5月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时间:2021-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月至5月,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简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1件,是2020年同期的7倍,是去年全年填报数的1.5倍,未发现干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经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分析,金安区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体现出了从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以及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督促。二是记录报告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2020年金安区检察院共计填报“重大事项”情况14件,2021年1月报告1件,2月报告1件,3月报告13件,4月报告5件,5月报告1件。自3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以来,金安区检察院以“三个规定”集中宣传月为抓手,广泛动员宣传,填报数量大幅增长,全体干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主动如实记录报告已蔚然成风。

    下一步,金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引导全院干警养成“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