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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98亿!三名犯罪嫌疑人被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时间:2019-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6月28日,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韩某甲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汪志三(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佳易购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人建立“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打着“消费返利”的幌子,以“300天日均返还商户全额让利保证金、400-500天日均赠送会员对应商户让利保证金3倍消费积分”为诱饵,采取开推介会、微信推广等方式大肆宣传,并通过发展区域代理商扩张、诱骗、吸引商户加盟、蛊惑会员消费的手段推广。

  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中佳易购平台经营模式引入六安,并联系朋友韩某甲、郭某某、韩某乙(刑拘在逃)共同参与经营,四人商定采取“抱团经营”方式做中佳易购代理商,并与浙江万银公司联系,分别取得六安金安(含开发区)、裕安、金寨、霍山中佳易购区域代理权,为便于开展业务,四人依托韩某甲所注册的六安市灏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六安市中佳易购科技网络有限公司,以“锁定客户、消费全返”为诱饵吸引会员消费、招揽商户加盟,以充新还旧方式,不断向不特定公众吸收保证金。根据浙江嘉兴警方提供的中佳易购后台数据显示,自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四人通过中佳易购新、老平台累计招揽加盟商户2242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商户充值)2.98亿,合计损失1.62亿。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