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助理首次选任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个人述职、考核推荐、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现确认孙晓阳、吴方超、张爽、杨彩红、苏惠、周文平、郑学磊、胡振山、倪惠敏、彭阳、程黎瑞等11名同志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特此通知。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