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栏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顽瘴痼疾整治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做到教育整顿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现将金安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整治内容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制定三个规定学习培训计划,院领导结合典型案例,召开“三个规定”座谈会,进行政策宣讲,确保学习教育全员覆盖。

2.制定“三个规定”宣传方案,在院“两微一端”转发宣传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开展“三个规定”在线访谈,形成“三个规定”送阅材料和向社会公开填报情况,争取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群众支持;依托“两书一卡”(承诺书、告知书、监督卡)开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3.在检察服务大厅摆放“三个规定”告知书,通过检察服务大厅、12309检察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等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

三、整治成效 

通过教育引导、自查填报、内外通报、线索排查、完善机制、形成氛围等,让自觉如实记录报告成为常态,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落实“三个规定”机制健全完善,初步实现了司法办案环境有效改善,检察人员社会交往更加规范的工作目标。

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一、整治内容

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集体学习《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规定,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

2.采取干警自行申报。收集检察人员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开展全面核查。

3.主动承诺。全体干警签订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无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整治成效

经过学习解读法纪法规,干警思想认识到位,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处理,实时掌握信息,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引导和督促检察人员掌握相关纪律要求,明确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纯洁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杜绝亲属子女在本人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全面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备案制度,完善日常报告和教育管理,建立《金安区检察院、金安区司法局信息通报制度(试行)》《金安区检察院、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通报制度(试行)》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有效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一、整治内容

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集体学习《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规定,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

2.采取干警自行申报。收集检察人员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协调法院对民间借贷情况全面核查。

3.主动承诺。全体干警签订无违规参股借贷承诺书。

4.开通“监督线索受理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三、整治成效

经过学习解读法纪法规,干警思想认识到位,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处理,实时掌握信息,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引导和督促检察人员掌握相关纪律要求,明确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纯洁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建立《金安区检察院、金安区法院信息通报制度(试行)》,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参股借贷。

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一、整治内容

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退休老干部宣讲离任后再就业的限制性特别是禁止性规定;组织学习《检察官法》关于从业限制性规定内容

2.加强数据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检察官离任从事律师执业名录及代理具体案件信息库,加强抽查核实,梳理发现问题线索。

3.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建立离任检察人员兼职和从业情况台账,定期对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进行跟进。

三、整治成效

建立《离任检察官谈话制度》,提高离任人员对从业行为的认知,进一步健全干警管理机制,建立《金安区检察院、金安区司法局信息通报制度(试行)》堵住队伍管理漏洞,完善动态监管。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真诚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判,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82000、0564-338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