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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金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三十铺4.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
时间:2019-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5月9日,经依法审查,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4月29日清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NA1669的重型自卸货车,沿三十铺镇新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长江路交叉口处,与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被害人熊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皖NQ5161小型轿车(非法营运车辆)相撞,致小型轿车乘客李某甲当场死亡,乘客李某乙、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熊某某及乘客徐某某伤情较重。经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姜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