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服务发展、严惩腐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致力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牢牢把握金安跨越发展大局,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打击重点。以创建平安金安为目标,充分运用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1人、提起公诉416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25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35人,起诉89人;批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51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重大刑事案件,坚持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进一步加大指控犯罪的力度。
保障服务民生。突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优先办理残疾人、农民工、城乡低收入者的维权案件27件。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开通网上举报QQ和微博,方便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实时查询案件信息;深化乡镇检察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87人次,协调解决群众生活困难17件。积极服务美好乡村建设,认真开展“年轻干警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动联合党委共建和民生帮扶工作,全年扶贫帮困10余万元,做到了关心不断、联系不断。
注重矛盾化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6人,不起诉28人。健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和解、调解刑事、民事案件29件。扎实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和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接访机制,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20余人次,规范接待,文明接访。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和上门回访,信访工作“接地气”,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始终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致力反腐倡廉,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牢牢把握十八大关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注的问题,立案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1人,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积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人,依法对涉嫌职务犯罪的6名处级干部提起公诉,贿赂案件和大要案查办工作实现“双提升”,取得新突破。
突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按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严肃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人,专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依法查办了原寿县环保局局长陈某滥用职权、受贿,辖区某涉农管理部门滥用职权、受贿等一批有影响的渎职侵权犯罪大案、窝案。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理念,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做到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警示教育、行业预防“三同步”,开展警示教育44次、预防调查与犯罪分析36次,发出检察建议33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6次。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党校“启航工程”、公务员培训等教学规划。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深入乡镇、村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9场次。深化廉政教育,制作的《青莲》、《迷宫》两部廉政宣传片,在安徽公共频道展播,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致力公正司法,全面强化诉讼监督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沟通联系,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量刑建议”、“另案处理人员跟踪问询”等诉讼监督机制,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11件,追捕7人、追诉17人,维护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行为32人次,建议收监执行3人。依法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接受在押人员约见53人次,为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10人次。完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先后两次对22个乡镇街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最大限度预防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方式,加大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9件,其它监督方式7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致力提升素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型检察院、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勤勉敬业的干警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教育干警切实把爱岗敬业、干事创业转化为贯彻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国梦的自觉行动。坚持政治教育制度化,切实将干警的思想和检察工作重点统一到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开展专项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调查走访,并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切实让“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植于心,落实于行。
突出执法能力建设。出台《青年干警跨岗助理意见》,试行跨岗助理制度,培养青年干警一专多能。制定《书记员、助检员任职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干警法律职务任职资格门槛,推动年轻干警早日成长成才。开展庭审观摩、自侦案件庭审旁听、年度业务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检校共建活动,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刑事诉讼规则和执法规范竞赛中,我院三名干警分获一、二、三等奖;在全省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研讨、全省检察理论成果评选中,我院均榜上有名。
突出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四个一样”承诺,严于律己,清正廉洁。2013年10月,上级院来我院巡视后,对我院班子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力倡导“勤俭建院、厉行节约”良好风尚,出台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部门和干警绩效考评机制,促勤提效,强责治庸。我院始终保持执法“零”投诉、办案“零”事故、干警“零”违纪。
突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汇聚队伍建设正能量。确立契合本院实际的“院训”、“职业精神”等创建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推动干警学习能力、认知能力、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等软实力的提升,“学习思考、干事创业、和谐共事、清廉文明、规范办案、遵章守纪”“六风建设”进一步深化。2013年9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我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经验在大会作了交流。
五、致力规范执法,更加注重自身监督
牢牢把握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强化内外监督,扎实推动法律监督质效和检察公信力新提升。
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性更强。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作用,依托信息化保障,进一步强化对案件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同步提高、案件实体和程序同步推进,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更加透明。全年共全程监管各类案件383件,评查案件362件。案件管理经验在2013年5月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性更高。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建立党组成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7人次。连续七届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13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80多人次来院视察、观摩。聘请了2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邀请2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参加公诉案件庭审旁听,认真听取评议意见。
一年来,我们坚持高点定位,勇创一流,继2011年荣获“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再次荣获“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警的执法能力与新的法律法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水平和效果与党和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素质、复合型检察人才的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执法办案中沟通反馈还存在不通畅、不及时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意见
2014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改革发展,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肃贪、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有为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平安金安、法治金安建设,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做到履行检察职能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心合力。
更加有为地促进反腐倡廉。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涉农资金等领域的贪腐案件。进一步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警示教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更加有为地保障司法公正。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出发点,认真贯彻新刑诉法、民诉法。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力度,突出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更加有为地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强化队伍宗旨意识。高度重视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检校共建、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更加注重科技强检,进一步提高干警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更加有为地推进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创新机制,强化案前预警、流程监控和案后评查,加强内部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执法监督全程化、精细化和公开化。
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宣传检察工作,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作风、更严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幸福金安、美好金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