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吴超涉嫌盗窃罪、吴永志涉嫌盗窃罪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