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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18-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31日上午9时许,由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吕秀东等1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吕秀东、沈华威、崔后卫三人被认定为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1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至2年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秀东为逞强斗狠,纠集沈华威、崔后卫在本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三次以上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该三名被告人属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 

  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人吕秀东 

  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四万元 

  2、被告人沈华威 

  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万元 

  3、被告人崔后卫 

  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万五千元。 

  4、被告人柏天阳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5、被告人付鹏 

  撤销缓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6、被告人程俊 

  有期徒刑三年。 

  7、被告人吕邦岭、甄康赵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8、被告人李杰红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9、被告人高刘威、汪关宇 

  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10、被告人邹坤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11、被告人陶育伟 

  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12、被告人杨子、张明灼、赵欢 

  有期徒刑二年。 

  本次宣判网上同步直播,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皖西学院等学校学生现场旁听,营造了扫黑除恶浓厚的法治氛围。